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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创新服务推动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碳的通知

2022-08-10 14:47:30148

来源: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创新服务推动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碳的通知
 
  各区县发改局、工信局,各功能区经发局,有关企业以及各节能降碳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落实节能降耗、降本增效措施,促进重点用能企业实现绿色低碳发展以及全市节能减煤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公益节能诊断
 
  (一)诊断范围和形式。结合国家、省工信部门关于组织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部署,将诊断服务范围扩大到全市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煤及以上重点用能单位以及“两高”项目涉及企业。诊断由市县发改、工信部门牵头组织,面向社会征集有服务意愿的第三方机构参与,依据诊断服务机构的服务规模、质量、人员数量、技术水平以及被诊断企业需求等,确定结对服务清单,诊断服务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二)诊断内容和结果体现。聚焦企业主要技术装备、关键工序工艺、能源计量管理开展能效诊断,围绕企业优化用能结构、提升用能效率、强化用能管理等方面提出措施建议,推动重点用能行业和领域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促进中小企业改进用能行为。诊断结果形成一企一报告、各区县分报告、全市总报告,供企业、区县以及全市指导节能工作。
 
  二、推进实施节能降耗技术改造
 
  (一)企业自愿参与技改。对非涉及使用国家强制淘汰类装置、工艺、设备的,由企业根据诊断报告自愿选择是否参与技术改造,自主选择技术改造形式以及合作机构。诊断活动组织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企业认可度好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帮助企业落实节能改造措施建议,提供节能融资、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第三方节能治理等“一站式”综合能源服务。
 
  (二)依法强制推动整改。对经诊断使用国家强制淘汰类装置、工艺、设备的,由节能主管部门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落实节能监察执法手段,督促企业按要求整改,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2020年度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中结果为技术落后和能效Ⅲ类、Ⅳ类企业,严格按照《关于强化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结果运用促进企业提级增效的通知》要求,认真对标能效标杆水平、基准水平以及领先企业,积极参与节能诊断和改造提升,确保按期提级增效。
 
  (三)形成合力支持技改。鼓励各区县、功能区制定出台支持企业节能降耗技改政策,技改形成的节能节煤量全部留在当地,用于本区域新上项目使用。对于主动开展节能降耗技术改造的企业,市县两级在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申请、技改资金申报以及绿色信贷办理时,给予优先支持。
 
  三、有关要求
 
  各区县(功能区)发改、工信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组织重点用能单位积极参与节能诊断提升行动,为第三方机构提供必要指导服务,确保行动顺畅有力。各参与诊断服务机构要严格遵守行业操守规范,不得向就诊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强制就诊企业接受任何非自愿收费服务。各重点用能企业要正确认识、主动配合,结合诊断结果和自身生产经营实际,积极参与后续改造提升。活动全程接受监督,如发现任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监督电话。
 
  有意愿参与诊断服务的第三方机构请于8月11日前,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邮箱,经审查符合条件后,正式发出参与活动邀请。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5日
 
  原标题: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创新服务推动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碳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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