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新闻】2004年月季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时间:2006-10-08 阅读:374
现将2003年第4季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的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4年第4季度国家监督抽查了74类3200家企业的3447种产品,有2298家企业的2514种产品合格,产品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2.9%。其中,大、中、小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6.5%、81.6%和62.3%,呈递减排列;生产企业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6.5%;市场产品抽样合格率为57.7%。
因为抽查的小型企业的产品较多(这次共抽查了1631家1735种小型企业的产品,占本季度抽查产品总数的51.5%)本季度产产品抽样合格率均在60%以下,其中,集中在人民群众十分关注消费品。第二、抽查的产品强制性标准符合率、*性标准符合率分别为75.3%、76.4%有二分之一的产品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部分指标与标准要求差距仍比较大。
本季度抽查了36类食品、日用品占本季度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48.6%,其平均抽样合格率为68.8%;7类建筑及装饰装修材料,占本季度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9.5%,其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1.6%;1 1类农业生产资料,占本季度抽查产品类别总数14.9%,其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4.8%;20类机电产品,占本季度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27%,其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3.5%。
二、抽查结果
(一)*爆竹、可移式灯具、室内加热器等直接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抽样合格率较低。
本季度抽查涉及强制性标准的24类日用消费品,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0.6%。抽查中发现,由于一些企业不重视国家标准,生产过程中工艺控制不严,产品出厂不进行严格的检验,产品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如抽查的*爆竹,有43种产品使用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通知》规定严格禁用的氯酸盐;有19种产品存在火险、低炸、炸筒等致命缺陷;有lO种产品药量超过标准规定;有55种产品引为线引燃时间过短或超长:问题严重。抽查的室内加热器,有4种产品的接地措施不合格,在外力作用下,地线先被拉断,使产品推动接地保护;有7种产品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合格,在使用中极易出现过热或受到损失;有3种产品输入功率严重不合格。
(二)胶粘皮鞋、旅游鞋、大衣等产品抽样合格率不高,大衣产品质量问题较多。
本季度胶粘皮鞋、旅游鞋、大衣等产品抽样合格率分别为80.5%、66.7%、59.3%。近几年,总局对胶粘皮鞋、旅游鞋进行了跟踪抽查,跟踪抽查发现,反映鞋的牢固和耐穿性的勾心性能、剥离强度指标有所提高。2001年4季度抽查的胶粘皮鞋有26种产品勾心性能和12种产品的剥离强度项目不合格,而本次抽查有5种产品勾心性能不合格,2种产品剥离强度不合格。这次抽查胶粘皮鞋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有9种产品未标注中国鞋号。
大衣是近几年*次抽查,经检验,抽查的59种样品甲醒含量均符合行业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反映出的主要问题:一是产品明示成份与实物质量不符。有22种大衣的面料或里料的纤维含量标识与实测结果不符,有5种产品羊毛含量实测值低于标注值,甚至个别产品羊毛含量为零。二是覆粘合衬部位的剥离强度达不到国家标准。有20种产品该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穿着时有可能出现覆粘合衬部位起泡、起皱,严重影响大衣的外形美观。三是接缝强力不符合标准要求,在抽查中有4种产品接缝强力未达到标准要求。
(三)颗粒饲料压制机、配合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
质量稳定, 少数农机产品问题严重。
本季度对11类农业生产资料进行了抽查,其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4.8%。其中,抽样合格率均在80.0%以上的有颗粒饲料压制机、配合饲料、节水灌排设备3类产品;抽样合格率均在60.0%以下的有小型轮式拖拉机、碾米机、农机零配件、旋耕机产品。抽查结果表明,大部分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稳定,一些农机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抽查的潜水电泵,有lO种产品运转部件无安全防护,使用中易发生安全事故;有27种产品泵效率差,不符合标准要求;有14种产品的流量、扬程达不高,达不到标准要求。
抽查的34种小型轮式拖拉机,有18种产品噪声指标超标;有7种产品牵引功率未达标;有6种产品故障多,在检验过程中7次出现严重故障。
(四)部分建筑及装饰装修材料质量不容忽视。
本季度抽查了卫生洁具、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稀(PVC)型材、中密度纤维板等7类建筑及装饰装修材料产品,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1.6%。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涉及强制性标准的与安全、健康相关的项目和主要性能指标不合格。抽查的中密度纤维板中,有10种产品甲醒释放*超标,有的已超标2倍;有3种弹性模量不合格。
抽查的卫生洁具,有6种产品冲洗功能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刷洗效果差;有15种产品水封深度不合格;产品的防臭能力差; 有22种产品所用水箱配件防虹吸不合格,水箱中水的容易倒流。
(五)部分机械产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本季度抽查了机床、商用切肉绞肉机、调度绞车、闸阀等4类产品,平均抽样合格率为65.4%。抽查的机床产品,有8种产品安全防护项目不符合要求,产品不能防止刀具、切屑的飞出伤人,有3种产品的加工精度不合格(加工精度是机床zui主要的性能指标,该项目不合格影响用户的零件加工精度);有17种产品缺少必要的警示标志和技术文件,不能很好的提醒用户注意安全,容易出现伤人事故。
抽查的商用切肉绞肉机产品,有18种产品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缆和软线不合格,金属板上的电线引入孔没有可靠的固定,固定电线装置的结构或绝缘不符合规定;有16种产品非正常工作项目不合格,出现电机过热、烧毁等现象;有15种产品在标志和说明书项目上不合格,有的产品未标注电源频率或电源性质,有的使用说明书内容不全;有的产品接地措施项目不合格,没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三、处理意见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的结果和反映出的问题,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本着"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认真做好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
(一)对于此次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生产企业,要继续通过各种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扶优扶强;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督促企业针对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整改,限期复查;对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要坚决予以曝光;对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特别是涉及人体健康、财产安全项目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并依法进行处罚。
(二)各地要继续加大对*爆竹等直接涉及安全健康的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重点帮助企业提高质量意识,积极进行整改,从标准、计量、质量控制等方面规范其行为,引导企业在生产中严格按照产品标准和各种工艺配方进行生产,从生产源头上提高产品质量。
(三)对于本季度部分农业生产资料产品暴露出的质量问题,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积极为企业提供技术、信息、质量管理方面的服务,为广大农民提供质量信息,为农业生产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要加强对农机产品安全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强制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改善产品结构,确保广大农民安全。
(四)对本次抽查中拒绝国家监督抽查的大连瓦房店炮台开发区长岭罐头厂、辽宁省大石桥海浪饮品有限公司、江苏省洪泽县洪镁塑业有限公司、山西省清徐县双源暖气片厂生产的产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判为不合格,有关省*要依照国家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将其列为今后日常监督的重点。上述4家企业的复查检验,由承担该次国家监督抽查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国家农业深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吉林)、国家塑料制品监督检验中心(福州)、国家散热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