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则
时间:2006-11-05 阅读:230
这是一个从YouTube引爆出来的流行时尚meme,YouTube在短短18个月内从零占据了60%的美国所有在线观看视频节目。
这些数字显示:每天有1亿次下载65000次上传——正如Antony Mayfield指出的,每1次上传就有1538次下载——且每月有2000万单独用户。
这把“创造者比消费者”的比例放在了仅0.5%上,但言之过早,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发现了YouTube(而且因为任何一个网页都可以放置YouTube的链接使得下载比上传容易得多)。
再考虑一下从其它社区内容生成项目的统计数字。根据Church of the Customer的报告,维基百科Wikipedia:50%的维基百科的文章编辑由0.7%的用户完成,70%的维基百科的文章由仅1.8%的用户写作。
从社区类获得的早先度量标准显示20%的用户制作了约80%的内容,越来越多的数据点给Web 2.0需要如何思考描绘了清晰的图像。例如,一个靠互动和用户制作内容的将会看到十分之九的用户仅仅是路过。
雅虎的Bradley Horowitz指出这个法则同样适用于雅虎:在雅虎组群Yahoo Groups中,“1%的用户数量就可以启动一个组;10%的用户可能积极参与,并且是实际内容作者,或者发表一个新话题又或者回应正在进行中的话题;而100%的用户都受益于以上组群的活动。”这些都在他二月份的博客中提到过。
所以结论是什么呢?在网上你不能期望太多。当然,你也可以模仿《梦幻成真》Field of Dreams,你创建了它,它就会实现。麻烦就是,和现实生活中一样,找到zui初的创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