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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适用于铁路、航运及其它交通运输业和一些特种行业,作为信号指示、安全警示和工作照明使用。
一 性能:
/红、黄、绿三色信号光源可任选两种配置为长明信号,其连续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可视距离1500米以上。 /灯具头部、尾部分别配置有白色照明光源和警示光源,既可为各种工作现场提供10小时移动工作照明或应急照明,又能在工作时向身后发出警告以消除危险或隐患。 /采用新型固态光源,高效长寿,低耗节能,可靠耐用,可满足各种环境和条件的工作需要;高能无记忆电池充放电性能好,容量高,自放电率低,经济环保。 /运用编程IC控制电路,两种信号光源及信号与照明之间可随意无间隔转换,并具有互锁功能;按钮式开关操作简单,切换方便。 /特殊的电路设计具有放电保护功能,可防止电池过放,确保电路不会发生短路等故障;智能型充电器设有过充、短路保护和充电显示装置。 /外形美观,结构紧凑,体积小,重量轻;既可手持,也可挂在腰间、揣在口袋里或用系绳挂在身上,携带方便。 二 使用: 1、使用时,按压灯头中间黑色按钮,照明光亮,再按即灭;按压右边的红色按钮,红色信号光亮,再按即灭;按压左边的绿色或黄色按钮,绿色或黄色信号光亮,再按即灭;照明及两种信号方式间可随意无间隔切换;按压尾盖上的黑色按钮,警示光亮,再按即灭。 三 注意: 1、 携带或运输时,应确保按钮开关免受外物触压,以免耗电。 五 *: 本产品严格按照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进行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高于国家标准,*达到设计要求,产品实行3年保用,光源保用一年 ,自购买之日起3年内,产品正常使用下出现任何故障由本公司负责免费维护.
2、充电时,只需将尾盖上的充电插口橡胶保护塞拔出,将充电器的输出插头插入充电孔即可进行充电;充电器内置充电保护装置,当充电器接通电源不充电时,指示灯为红色;接上灯具开始充电时,指示灯为绿色表示正常充电;当电池充满电后,指示灯变成红色。
3、一次充满电后,可在3个月内随时使用;若*放置不用,使用前应充电4~6小时。
4、使用中,当电池电量即将耗尽时,灯具的照明亮度会急剧减弱或突然停止工作,此时应停止使用并进行充电或换上备用电池。
2、 在环境温度较高的场所充电或连续放电时,灯具筒体稍有温升,属正常现象。
3、 只能用本公司配套的充电器充电;*放置不用,每三个月应补充充电一次。
4、 不得随意更换光源、拆卸灯具的结构件和密封件。
5、在腐蚀性环境中使用后应揩拭表面。